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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国家档案局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作者: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 来源: 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 2015年06月05日

???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5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将由国务院部门负责的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类别。其中包含由国家档案局负责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审批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前者的设定依据为《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第十条:“各级各类档案馆要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馆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经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施行”;后者的设定依据为《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和《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第十六条:“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化企业等)总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国家档案局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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