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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政策法规研究司 2017年07月17日

根据《全国档案专家选拔与培养实施方案》(档办发〔20164号)和《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17]125http://www.longshangsw.com/images/c.gif)要求,政策法规研究司作为牵头单位之一,负责推荐相关方面10名候选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和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可推荐本单位或本行政区域内专家1名,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推荐本委员会专家2-3名,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可推荐本院专家2名,其他各高校档案院系可推荐本院系专家1名。

二、接收申报的专业领域

档案法规标准、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主要为档案编研)及档案学理论研究。

三、工作安排

1.推荐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荐本单位或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严格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并于201791日前,将推荐工作过程说明(包括公示情况)及申报材料一并报政策法规研究司教育处。

2.政策法规研究司将于9月中旬组织召开专家评选会议,确定本牵头单位10名候选专家人选,并在国家档案局网站公示。

3.政策法规研究司于930日前通知并组织已通过公示的候选专家,登陆国家档案局网站“全国档案专业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及上传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向全国档案人才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

4.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同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将申报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申报专业领域、主要业绩成果等。

联系人:刘剑波? 梁琨

联系电话:010-6618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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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研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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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sa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