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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档案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国家档案局 来源: 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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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以下简称查阅中心)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http:// www.longshangsw.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

邮编:100032

联系电话:010-66176354

按照《条例》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国家档案局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拓宽渠道、回应关切,创新方法、提升服务,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查阅中心口碑,全面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各项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按规定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20167月,我局组织档案行政审批事项申报系统培训班,明确了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及各岗位的责任,推动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高效、公开、透明。11月,依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取消“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行政许可事项,并在本局官网上删除该事项相关信息。

(二)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2016年,我局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新闻专栏、电视文献纪录片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重要信息。6月,局长李明华接受新华社专访,新华社播发《五问档案与民生——专访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专稿,对档案及民生档案的界定、民生档案方面的工作、如何查阅和利用档案、怎样进行档案的数字化等进行了解答。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深度参与创立“档案中的党史”“档案君”两个系列网评作品。为纪念建党95周年,与新华社合作,推出“珍贵历史档案背后的党史故事”系列,被全国100多家主流媒体转载;与中青网合作,以H5形式推出系列专题6篇;还与上海市档案局合办“信仰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家国情怀”主题展览。与中宣部、中央文献研究室、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解放军宣传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合摄制《筑梦路上》《震撼世界的长征》等大型文献纪录片。各项举措的信息发布,一方面继续充分借助各类主流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充分适应信息传播的新形势,发挥各类新型媒体的传播优势,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用不同的传播方式,尤其注重借助新型媒体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信息知晓度和传播率。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管理与服务

查阅中心工作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致力于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以适应查阅者的查阅需求,帮助查阅者依法依规查阅文件、合理维权。

1.优化系统、完善服务。查阅中心从查阅者的查阅需求出发,在提升服务质量软件的同时,着力提升硬件服务质量。优化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系统,经过优化升级的新系统,极大提升了查阅效率,得到了查阅者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查阅需求与查阅服务的无缝对接。

2.拓展方式、充实服务。查阅中心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一方面坚持和巩固以往服务方式,如提供现场咨询和远程查阅,接收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公报等,另一方面拓展服务内容,对社会热点问题和政策法规提前予以关注,以便第一时间满足查阅者需求,同时扩大了报刊杂志的增订范围和内容,为查阅者提供了更多的帮助。

3.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查阅中心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在查阅者无法提供所查文件名称的情况下,根据查阅者提供的有限线索,努力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向查阅者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确实无法向查阅者提供相关信息的,做好解释工作,并结合实际给出建议,帮助查阅者以依申请公开等方式获得所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文件类信息情况

2016年,国家档案局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档案法》修改意见,做到修改草案和修订说明全文公开。国家档案局还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文件16件。其中,档案业务工作类6件,占总数的37.5%;会议纪要类1件,占总数的6.3%;向有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类1件,占总数的6.3%;新出台的档案规划纲要、办法和规定类3件,占总数的18.8%;表彰、奖励决定类2件,占总数的12.5%;机关事务类3件,占总数的18.8%。具体情况如下:

1.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档案法》修改意见。为增强《档案法》修改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质量,我局于20165月通过局政府网站和《中国档案报》将《档案法》修改草案和修订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召开研讨会,共收到来自档案系统、高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有效反馈意见300余条,经汇总整理后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助推《档案法》修改。

2.公开了档案业务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召开调整、取消档案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的公告》等涉及档案行政许可类文件;《国家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档案宣传工作类文件;《国家档案局关于简化优化档案公共服务流程清理各种证明的通知》等档案服务类文件;《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制修订档案行业标准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档案法制类文件。

3.公开了会议纪要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年会会议纪要》等。

4.公开了有关征求意见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档案行业标准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征求意见的通知》等。

5.公开了新出台的档案管理办法、规划纲要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印发〈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的通知》等。

6.公开了表彰、奖励决定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文件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推荐2016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等。

7.公开了机关事务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国家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国家档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情况

在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公告通知”“要闻”等栏目、中国档案报头版、《中国档案》杂志的“国家档案局传真”等栏目,及时对外发布重要信息。

1.服务大局类,如公布《拉贝日记》捐赠情况,《南京大屠杀》档案申遗相关工作情况,“档案中的党史”“档案君”系列网评作品,“珍贵历史档案背后的党史故事”等信息。

2.深化改革类,如档案工作逐步落实“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信息化战略、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等信息。

3.促进经济发展类,如企业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纳入国家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电力行业建设项目档案、国家重大项目档案验收等信息。

4.民生改善类,如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指南、“美丽乡村”“乡村记忆”档案工作等信息。

5.助力政府建设类,如国家档案局出台要求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

6.外事工作类,如中葡签署档案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我国加入国际档案理事会欧亚地区分会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负责现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手续。

(一)申请情况及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接到行政复议1件,已按照程序作出复议决定并送达相对人;行政诉讼6件,其中1件我局胜诉,5件原告主动撤诉。

四、查阅中心工作情况

2016年,查阅中心共接待公众查阅国家档案局及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1293人次,提供政府文件材料3744件(份),打印(复印)文件材料44600页。接收各类公报、公告192期,237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举措,丰富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各类政策性文件、核准信息等,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社会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发展改革中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等及时进行宣传。二是发挥优势,增强效果。充分发挥档案工作优势,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从档案角度进行分析解读,并适应网络传播特点,研究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三是整合优化,加强互动。不断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等专栏,积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分众化、精准化水平。

责任编辑: saac